南都訊 前日召開的中央深改組第七次會議審議《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引起強烈反響。南都記者統計,深圳、上海、安徽、山東、江蘇、河北、遼寧等省市此前已經陸續嘗試推行該項制度。根據試點地深圳、上海的方案,基層官員在退休時或可享受處級幹部的待遇。   
  縣以下包括哪些公務員群體?
  中國公務員90%是科級以下幹部,60%在縣以下機關,要通過職務與職級並行改革為他們提供發展空間、晉升通道。如果上述《意見》獲得通過,意味著今後全國約400多萬縣以下公務員的職務和職級或將在一定程度上分離。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說,由於縣以下的機關,正處級只有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縣長、縣政協主席等少數幾個,而絕大多數公務員是在科員、辦事員兩個級別之間,能升到正科級、副科級的人很少。
  多位專家表示,縣以下機關包括鄉鎮一級,也包括縣本級的直屬部門如縣教育局、旅游局等,縣委、縣人大、縣政府和縣政協的四套班子很多職務得不到提升的基層公務員,也被包括在內。
  多地試點但未公佈詳細方案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昨日向南都記者表示,建立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非常重要,能打通縣以下公務員的職業發展通道,讓基層公務員安心、長期地在縣級以下基層工作,目前該制度處於系統制定方案與政策的階段。
  深圳的探索走在全國前面,早在2006年就啟動公安系統公務員專業化試點改革,2010年制定公務員分類試行辦法和職級薪級對應表。南都記者統計,此前深圳、上海、安徽、山東、江蘇、河北、遼寧等省市陸續嘗試推行該項制度。
  江西九江縣也在試點。不過,九江縣下轄江洲鎮的基層公務員告知,該縣目前只是在基層登記滿一定工作年限的公務員,並準備將其工資待遇提升至上一個職級的標準,並未下達具體實施方案。
  此外,一些地方在警員的職務序列里嘗試職務與職級並行的嘗試,如湖北宜昌市在全市警員職務序列中進行試點,該市負責部門曾專門前往深圳學習經驗。公務員法雖然規定公務員的分類,但分類改革一直處於探索階段。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宋世明曾表示:“沒有專業化的管理,其他的制度設計都解決不了根本問題。”這也是多地停留在嘗試,而並未出台具體實施方案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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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如何改?

  深圳職級設置不受機構規格限制
  “職位與職級不掛鉤”,深圳2010年進行公務員分類改革就已經做到這點。職級設置不受機構規格限制,保證市、區、街道和基層所、站的各類執法員有均等的職業發展機會。一個在基層工作的行政執法類公務員,退休時也可晉升為處級。
  深圳2007年試點聘任制公務員改革,2010全市鋪開,所有新進公務員一律為聘任制公務員。與此同時,2010年年初,深圳全面啟動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新進入行政機關人員一律實行聘任制,簽訂勞動合同,購買社會養老保險。深圳聘任制公務員的養老保障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三部分構成。其中,考核合格的聘任制公務員,由財政每月按月工資總額的8%(超過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按9%)繳交職業年金,待退休後領取。而委任制公務員不用繳社保,退休後工資為退休前的80%-90%。
  “改革就是要通過職位分類和聘任制的實施,淡化官本位、打破鐵飯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王敏說,深圳公務員以前按綜合管理類管理,改革後將從綜合管理類職位中劃分出行政執法類、專業技術類職位,根據兩類職位性質、特點建立獨立職務序列。
  “按以前級別,街道一級的執法部門是科級,在基層工作的公務員晉升通道狹窄,可能工作一輩子也就是科級,比在市一級單位工作的公務員晉升機會少很多,不公平。”王敏解釋,實行分類管理後,公務員無論是在街道、區還是在市一級政府部門,進行的是職級晉升。
  深圳人社局透露,行政執法類、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的範疇有待拓展,當前職位分類難以滿足精細化管理要求,需建立以職位職責為基礎、以職系管理為核心的公務員人事管理制度新架構。
  為此,深圳將加大專業技術類公務員改革力度,合理拓寬專業技術類公務員職位範疇,深入探索實施專業績效考核和專業能力評估等管理機制;加大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細分力度,制定符合其特點的職系管理規範。
  佛山南海去年起試點職務職級並行制
  南都記者昨日從多個權威渠道證實,佛山南海區去年開始已著手進行試點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但非常低調,幾乎未對外界公佈過。
  2012年初,有媒體報道佛山高明區在“大部制”改革後出現一個局多個副局長局面,如該區市場安監管理局配有14名副局長,區國土城建與水務局配有19名副局長。對此,2012年3月18日,佛山市編製辦公室負責人在接受媒體群訪時回應,鑒於區級大部門改革後面臨的系列人事難題,佛山將探索幹部職級與職務分離制度,實行工資待遇與職級掛鉤,探索建立公務員職位分類管理制度,健全公務員職務序列和管理辦法。
  2012年7月,在參加全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電視電話會議時,時任佛山市常務副市長李子甫介紹,佛山市委組織部正在制訂幹部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經費已經批了。但知情人透露,這份方案最終未實施,“中央相關部門有部署安排,選了一些城市試點,南海區就是其中之一。”
  今年9月,佛山市科學技術學院經濟管理學院教授張建國在佛山市政府專家顧問團會議上,公佈一份佛山黨政機關人才隊伍建設策略研究報告。報告顯示,佛山市直機關退休公務員中,副主任科員及以下占15%;區機關退休公務員中,科員(股級)及以下占35%,側面反映部分佛山市公務員在工作30到40年後,直至退休職位仍停留在較低職務職級上。科員中(含股級人員)年齡在36-50歲區間的人數占科員人數的53%,這意味著這一年齡區間的過度集中分佈會使職位競爭加劇,晉升機會與空間較小。
  佛山市、區、鎮街多個部門證實,南海區正在進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試點。知情人稱,南海區仍在探索階段,具體進展不便說。
  上海多數警察退休時可享正科級待遇
  與深圳試點方案類似,國家在2010年便推開公安機關執法勤務機構的人民警察職務套改,實行單獨職務序列,並實行與職級掛鉤的薪級工資制度,每一個薪級確定一個工資標準。
  上海2011年開始實施這項改革。在上海某城區警署工作的阿宏說,改革之後大部分警察退休時,能享受正科級待遇,一些人能享受到副處級甚至正處級待遇。
  去年,24歲的阿宏(化名)大學本科畢業後經招考進入公安系統工作,成為3級警員,拿著第26級的工資,約7000元。在公安系統中,只有公安高等專科學校的實習生比他們更低,拿第27級(最低一級)的工資。
  經考核通過,阿宏僅在一年後就由3級警員升為2級,薪資級別升為25級,開始享受類似科員的待遇。另一位在上海公安系統工作20多年的警察老周說,依照過去政策,他從辦事員到科員要4-5年。
  讓老周記憶深刻的是,在新政實施的2011年他剛完成從科員到副科的質的轉變,工資漲了五六百,但用了整整11年才走完這步;而年輕的阿宏,再經過至少7年的打拼,薪資級別能到23級。
  阿宏告訴南都記者,3級警員到2級需要通過考核,而從2級警員開始往上職務晉升,則需要通過達到一定積分競聘。積分的依據有很多,包括平時工作考核是否達到優秀、先進,所立一等、二等、三等功都有對應積分。根據政策,上海一位三級警員薪級範圍是最低27級,最高19級。而二級、一級警員薪級範圍分別是26- 18級、24- 18級。也就是說,一位拿19級工資的三級警員其工資待遇可能會超過拿24級工資的一級警員。
  老周說,對於剛入職的年輕人而言,他們從辦事員待遇提高到副科的待遇要比他當年快,中間也有了更多級別可以過渡。但老周也有抱怨,通過積分才能達到競聘標準,留有貓膩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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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裡在試點?
  安徽、山東、江蘇、河北、遼寧等省已經陸續開始嘗試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
  廣東佛山南海區去年開始著手試點基層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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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點有哪些?
  深圳2007年試點聘任制公務員改革,2010全市鋪開,所有新進公務員一律為聘任制公務員。2010年年初,深圳全面啟動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新進入行政機關人員一律實行聘任制,簽訂勞動合同,購買社會養老保險。
  深圳公務員管理三大類
  ①綜合管理類
  ②專業技術類
  在各級行政機關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履行專業技術職責,為實施公共管理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和技術手段保障等工作的公務員。職務不作統一設置,僅規定由高至低設主任、主管、助理等職級,具體設置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職務晉升與專業技術條件掛鉤,體現對專業技術能力的尊重,同時考慮個人年功積累與工作業績。
  ③行政執法類
  ●七個職級
  主要履行監管、處罰、稽查等執法職責的公務員,設7個職級,依次為一級執法員至七級執法員。在部分職組、職系的七級執法員之下增設助理執法員、見習執法員職級。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為非領導職務,而執法隊伍領導職務歸入綜合管理類管理,各職級間沒有上下級隸屬關係,職級晉升與個人年功積累、工作業績掛鉤。執法員職級設置不受機構規格限制,保證市、區、街道和基層所、站的各類執法員有均等的職業發展機會。
  ●晉級條件
  晉升一、二級執法員的,均須任下一職級滿5年以上;晉升三、四級執法員的,均須任下一職級滿4年以上;晉升五至七級執法員的,均須任下一職級滿3年以上;晉升助理執法員的,須任見習執法員滿2年以上。按照要求,由於辦法規定執法員晉級原則上按照逐級晉級的原則,不能夠躍級晉升。一名見習執法員至少需要29年時間,才能走完從見習到一級的晉級過程。
  ●薪酬方面
  實行與職級掛鉤的薪級工資制度,每一職級對應若干薪級,每一薪級確定一個工資標準。執法員薪級調整與年度考核結果掛鉤,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以上等次的,次年在其職級對應的薪級範圍內晉升1個薪級;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次年不晉升薪級。
  上海2011年開始實施公安機關執法勤務機構的人民警察職務套改。根據新的非領導職務警員職務序列,職務層次由高到低設置7級,即一至四級警長和一至三級警員,分別對應正處以下一般公務員領導職務的6個層級,包括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編輯:SN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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